兴工发〔2018〕25号
关于转发《江苏省总工会贯彻落实
全国总工会<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>的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各系统、乡镇(街道)工会,开发区工会,市直属单位工会:
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,江苏省总工会近日下发《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〈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〉的实施细则》,现转发给你们。请及时修订和完善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,认真组织学习宣传,切实抓好贯彻落实。
附件: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《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》的实施细则
兴化市总工会
2018年5月9日
兴化市总工会 2018年5月9 日印发